在园区公租房保障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符合以下条件可为其所属员工申请实体优租房房源或虚拟优租房补贴。
【一类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符合园区优租房申请资格: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完成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二)已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
(三)已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登记证。
【二类企业】代缴单位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代缴单位本身为园区企业,符合【一类企业】要求;
(二)委托代缴单位的企业必须为园区企业,符合上述【一类企业】;
(三)代缴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存在委托代缴协议。
上述企业根据其注册时提供的组织机构代码每月定期由园区法人库自动检测企业在园区的经营状况,异常或离开园区的,企业账户将被禁止业务申请操作直至其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