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民政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社保民政
苏州工业园区应届毕业生落户相关问答

时间: 2024-04-26 16:06:00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4-26 16:06:00

一、申请条件是什么?

1、与园区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2、与园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合同报送备案。

二、申请材料有哪些?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盖章);

2、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登记表》;

3、户口落至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户口落至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4、江苏省内户口迁入的,上传《电子准迁证申请书》;江苏省外长三角区域(上海、浙江、安徽)家庭户迁入的,上传《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电子准迁证申请表》《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根据申请人的意愿提供);

5、《户口挂靠申请表》(户口落至人才集体户的提供);

6、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

7、人事档案材料(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不需要提供)。

三、申办流程是什么?

1、网上申请

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地区切换至苏州】-人才人事-毕业生落户申请毕业生落户手续

2、上传材料

网上填报落户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3、查询审批结果

五个工作日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4、机关受理

公安机关受理办理落户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