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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园区海关发布惠企10条措施

时间: 2024-09-10 12:11 |来源: |浏览量:|字号: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将生物医药及大健康产业作为引领未来发展的“一号产业”,着力集聚创新资源要素,抢占产业创新制高点,产业发展连续多年保持高速成长态势。

为支持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南京海关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近日,园区海关推出10条惠企措施。

在提高服务效能方面,成立生物医药产业海关关心助企工作站,贴近企业提供生物医药产业相关的海关全链条业务咨询与指导,助力企业精准适配、充分享受海关创新惠企政策;加快D级特殊物品审批流程,进一步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对AEO企业或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即报即审”;提供特殊物品单位驻地风险评估服务,每年在园区开展4次及以上的高风险特殊物品风险评估活动,为特殊物品单位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服务。

在深化改革方面,扩大长三角区域特殊物品风评结果互认范围,加快沪苏(州)城市一体化发展,鼓励沪苏(州)两地有条件的企业申请长三角区域特殊物品风险评估结果互认企业“白名单”,采信相关风评结果,实现一地风评,区域共享使用;探索出境生物医药产品集中查验,充分利用生物医药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生物医药产品集中查验,实现企业自主报验,货物“即到即查”;加大生物医药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对生物医药企业开展专场宣讲,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信用培育,促进更多生物医药企业享受海关AEO便利措施。

在支持企业“源头创新”方面,推动出入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提档升级,联合监管范围由入境扩大到出入境,持续增加联合监管企业和产品的“白名单”数量,根据企业需求“随到随评”,提升便利化水平;试点开展高风险特殊物品转移机制,针对企业以药检为目的的高风险特殊物品转移需求,探索建立异地转移使用机制,打通产业发展堵点;深化进口研发测试用未注册医疗器械备案制度,对进口涉证但未注册的产品进行分级认定综合管理,解决生物医药企业研发过程中“无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进口难”的痛点问题;实施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制度,生物医药企业在研发过程中,进口作为临床前研究、过程物料或者辅料的物品,可免于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下一步,园区海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和南京海关工作部署,聚焦生物医药“一号产业”,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优化海关监管与服务,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唐晓雯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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