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湖街道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茉莉艺术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20591MJ6889073H),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283号中园大厦B03-3室,业务主管单位: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张琳,组织将拟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0日
请各债权债务人见公告后到我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联系人:张琳13773268700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茉莉艺术中心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