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等文件要求,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2023-02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8日在苏州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示期间,未收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异议。
苏州工业园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