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公用事业
2024年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相关问答

时间: 2024-05-27 17:01:00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5-27 17:01:00

一、征集领域有哪些?

结合江苏省“1650”和苏州市“1030”产业体系,《目录》征集领域包括应用于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先进金属材料、化工新材料、纳米新材料、先进碳材料、绿色建筑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功能纤维材料,以及其他前沿新材料。

二、征集要求是什么?

1.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应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参数且尚未取得成熟稳定的市场业绩,如涉及与“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同类的产品,相关性能要求可对照参考。

2.申报的重点新材料产品须为2022年1月以来实现首次销售或正处于研制阶段。已实现销售的须拥有已授权或处于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正处于研制阶段的不硬性要求提交发明专利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有哪些?

1.《苏州市重点新材料产品信息征集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涉及多个产品的,每个产品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2.《苏州市重点新材料产品信息汇总表》。

四、申报流程是什么?

1.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征集工作的通知”点击进入填报页面下载附件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文件名按照“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命名),并将整套申报材料(征集表+相关证明附件)一式两份递交至企服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

2.线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