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科学统筹森林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整体谋划区域林地保护利用新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同时对本次决策进行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决策事项的相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决策事项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目标:包括4个约束性指标: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占用林地定额,以及3个预期性指标:林地生产力、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重点商品林地比率。到2035年,全区林地保有量为80.00公顷,森林保有量为80.00公顷,森林覆盖率为0.29%,林地生产力达到100.34立方米/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8026.8立方米。
3、规划任务: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稳定林地总量;以优化林地结构与布局为手段,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以创新机制为突破,提升管理水平。
二、征求公众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现进行公示。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责任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即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1.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联系人:沈豪
3.联系电话:0512-66682139
(二)评估单位
1.单位名称: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李娜
3.联系电话:0512-65954780-815
4.电子邮箱:853832243@qq.com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