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惠民工程的开工手续,加强对园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居住环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苏州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苏州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园区现有做法和实际情况,行政审批局(政务办)牵头起草了《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惠民工程施工批准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行政审批局办公室,邮编215028。
2.电子邮件地址:yanh@sipac.gov.cn。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惠民工程施工批准的实施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惠民工程施工批准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