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环境资源要素配置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型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机制,服务苏州工业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我局制定了《苏州工业园区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企业意见,如有意见请于4月28日前反馈。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工作细则提出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李倩倩,邮箱:lqianqian@sipac.gov.cn。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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